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高炉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原由济宁市煤炭冶金局组建,曾为市属企业,1980年划归泗水县所有,2007年1月改制而成现有公司,改制前企业名称为“泗水县金鑫炼铁厂”。公司法人代表孟维涛,地处山东泗水县泉林镇,主要经营范围为球墨铸铁管生产、销售;高钙粉加工、销售;生铁、铁精粉、钢材、建材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公司列入国家工信部《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工信部公告2012年第6号)。
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位于泗水县泉林镇,三二七国道南侧1公里处,由于公司现有厂区地处当地泉林景区开发规划区范围内,不能满足当地规划要求,因此必须实施搬迁。同时,结合当前行业最新节能减排技术,通过技术改造以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该公司铸造用生铁高炉搬迁技改项目的实施,将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满足市场对铸铁产品的需求,为建设生态泗水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高炉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其开发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铸造用生铁高炉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生产铸造用生铁50万吨
项目投资:5107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0万元,占总投资的9.1%
建设地点:山东省泗水县绿色智能铸造共享经济产业园,泉林镇泉张公路东侧、兖石铁路以北
行业类别: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占地面积:10.26万m2
建设周期: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5854706109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8560791502
电子邮箱:jinan2103@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分析。
(3)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方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5)给出项目源强预测结果,预测分析对环境的影响。
(6)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7)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提出规划调整优化的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概述。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8)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9)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确切结论。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sshfny.com/,纸质版报告可于泗水惠丰铸造厂区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sshfny.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2月04日~2019年12月17日,可同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山东泗水惠丰铸造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4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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